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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小狮妹”,她机智勇敢,诚实有担当,她温暖热情,善良有爱心,她讨人喜欢,她会变魔法,我们正在寻找这样的她,作为灵狮集团的动漫形象代言人,也是灵狮IP伴客(LS IP BANK)的“IP管家”,将亮相第十一届中国国际漫博会,以此促进动漫与产业融合,推动动漫产业发展,特举办第六届“灵狮杯”原创动漫形象创意设计大赛。
以“狮子”+“十二生肖”(任选其一)原形为参照进行动画形象创意设计,要求可爱活泼,符合儿童审美,引导正确价值观,利于后期延展开发。
以“狮子”+“十二生肖”(任选其一)原形为参照进行漫画形象创意设计,要求可爱活泼,符合儿童审美,引导正确价值观,利于后期延展开发。
对象包括动画、游戏、广告及文化影视类企业、工作室、创意团队、专业院校学生、个人爱好者等。
2019年5月8日-2019年7月8日
2019年7月9日-2019年7月10日
2019年7月11日-2019年7月12日
2019年8月17日晚
作品要求创作者注重形象外形塑造及拟人化人格设定,符合3-6岁阶段儿童审美,参赛作品符合灵狮集团及旗下产品所需的形象代言需求,作品需包含但不限于“灵狮代言人”或“IP管家”形象特色的动作表情和元素。彰显IP产业落地、文化孵化魅力、融合创新精神,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独具中国特色。
参赛作品需提供原创作品手稿及相应形象五视图.JPG(五视图包括:正面、正四分之三、侧面、背四分之三、背面)及源文件(图片尺寸不小于4000*4000px,源文件格式不限);
动画形象作品须为AVI、MOV、MP4格式原始作品,分辨率不小于1280px×720px。作品时长原则上在15秒左右为宜,须同时提供5幅以上JPEG格式可供宣传的参赛作品截图或高清海报。
均需填写提供作品创作思路、基于该形象的创意理念、角色介绍、形象设定规划等内容(详见附件:活动报名表)。
作品要求创作者注重形象外形塑造及拟人化人格设定,符合3-6岁阶段儿童审美,参赛作品符合灵狮集团及旗下产品所需的形象代言需求,作品需包含但不限于“灵狮代言人”或“IP管家”形象特色的动作表情和元素。彰显IP产业落地、文化孵化魅力、融合创新精神,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独具中国特色。
(1)含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的内容;
(2)含有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
(3)涉嫌临摹、剽窃、侵犯他人著作权;
(4)包含其他违反国家法律、及本次大赛规定的行为的作品。
本次大赛的主办单位不承担作品著作权纠纷引发的法律责任
所有参赛作品应为参赛者本人或团体创作的原创作品,不存在代笔、挂名等情形,不存在临摹、抄袭他人作品的情形,作者本人或者团体拥有参赛作品完整的著作权,且在获奖名单发布前不得授权给其他任何第三方使用(如一稿多投等)。
若有第三者对作品提出异议,并经主办单位查明属实者,主办单位将取消资格追缴奖金,并且其违反著作权之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自行负责。
获奖结果公布后,获奖作品创作人员享有获奖作品的署名权,东莞灵狮品牌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独家获得其完整著作权、改编权及后续衍生品开发权。若获奖作品创作人员不同意此项内容,则视为放弃奖项。
本主题评选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主办单位:深圳市创意文化交流协会、深圳灵狮文化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深圳采纳品牌营销顾问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设区网、灵狮小镇
支持单位:东莞采纳品牌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东莞灵狮品牌运营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