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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网服务使用协议

设区网由深圳市设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服务者")依法组织经营的的大型设计服务平台,由服务者通过设区网为用户提供各项服务,下文所述设区网与用户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亦即为服务者与用户的各种权利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互联网行业相关法律、条例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等原则的基础上,服务者拟定了本《设区网服务使用协议》,本协议具有合同效力。服务者与用户是本协议的协议方,您注册时,请认真阅读本协议,审阅并接受或不接受本协议(未成年人应在法定监护人陪同下审阅)。

 

若您已经注册为设区网用户(一经注册成功,即成为设区网用户,或称"设区网会员"、"会员"、"用户"),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同意自己与服务者订立《设区网服务使用协议》,且您自愿受协议的条款约束。本协议内容包括设区网服务使用协议正文及所有设区网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设区网有权随时变更本协议并在网站上随时更新,且无需另行通知,您在使用设区网提供的各项服务之前,均应仔细阅读本协议(包括其更新)。经修订的条款一经在设区网更新后,立即自动生效,如您不同意相关变更,必须立即停止使用设区网,一旦您继续使用设区网,则表示您已接受并自愿遵守经修订后的条款。

 

第一条:用户申请要求

1、只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自然人或法人才能申请成为设区网用户,使用设区网服务:

A、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B、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经过其监护人的同意;

C、根据中国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成立并合法存在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和其他组织。无法人资格的单位或组织不当注册为设区网用户的,其与设区网之间的协议自始无效,设区网一经发现,有权立即终止对该用户的服务,并追究其使用本网站服务的一切法律责任。

 

2、申请人需要根据服务者的要求如实提供各项资料及相关信息。

 

3、违反本协议注册为设区网用户的,服务者可以注销其用户资格。

 

第二条:用户使用要求

1、申请人在申请使用设区网网络服务时,必须向设区网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资料,如个人资料有任何变动,必须及时更新,注册成功后,用户取得其账号在设区网的使用权,在设区网上,该账号的所有权始终归服务者所有。

 

2、您在申请及使用设区网网络服务时,必须严格遵守本协议各项规则。

 

3、用户应当对以其用户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用户应妥善保管其注册信息以及各类密码,用户不应将其帐号、密码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并独自承担因其用户信息和密码保管及使用不当造成的一切损失。如用户发现其帐号遭他人非法使用,应立即通知设区网。

 

4、用户不得通过设区网从事国家明令禁止和设区网发布的规则明令禁止的经营活动,若一旦发现,设区网有权在未经用户同意的情况下先行关闭用户全部或部分服务,并由用户承担因违禁行为所导致的经济损失赔偿责任及相关法律责任。

 

5、用户必须同意接受设区网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用户发送商品促销或其他相关商业信息。

 

6、用户保证对其上传到设区网的内容依法享有相关合法权利,不侵犯第三方权利,否则一切责任均由用户承担,与设区网无关,如设区网被追究责任的,可以向用户追偿。未经设区网许可,用户不得使用任何设区网及服务者拥有的中英文标识、名称、商标及相关知识产权,否则由此导致的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概由用户承担。不对设区网上面的任何数据进行任何商业性的利用。

 

7、用户保证依法经营,依法纳税,与第三方发生交易时,其产生的各项税费、损失、权利义务等与服务者无关,用户应与第三方依法妥善处理。

 

8、如用户发现设区网发布的信息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设区网网站内容侵犯用户权益,或用户侵犯了设区网相关权益的,应及时告知设区网。

 

9、用户在使用设区网网络服务过程中,除遵守上述要求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如有违反导致任何法律后果的发生,用户将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A、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和法规,并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

B、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C、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D、不得利用设区网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E、不得利用设区网提供的网络服务上传、展示或传播任何虚假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F、不得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

G、不得利用设区网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设区网的行为,亦不得采取其他方式导致设区网网络、系统故障,或不合理加大设区网运载负荷,干扰或试图干扰设区网的正常工作或设区网上进行的任何活动;

H、如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或帐号出现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通告设区网。

 

10、当服务者认为用户行为违反本协议相关规范时,可以当即采取关闭用户全部或部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删除用户发布的相关信息、制止交易、限制交付等)。

 

第三条:设区网服务内容

1、设区网根据用户选择的服务类型及相应的服务条款为用户提供相应的服务,例如搜索、资讯、分享、原创、竞赛和活动等,具体服务种类及项目以设区网官网为准。

2、设区网提供的部分网络服务为收费服务,用户使用收费网络服务需要向设区网支付一定的费用。经设区网与用户协商一致,并由用户实际全额支付相关费用后,用户才能实际享受付费对应部分的收费网络服务。如用户拒绝支付相关费用,则设区网有权不向用户提供该等收费网络服务。

 

第四条:服务中断及终止

1、如发现用户有以下行为之一,设区网可以随时向用户发布通知停止全部或部分服务,并无需做出任何补偿,通知自设区网发出之日生效:

A、用户违反本协议或因被提及而纳入本协议的相关规则。

B、可能造成设区网全部或局部的服务受影响,或危害设区网正常运行,影响网站或社会安全。

C、用户在使用收费网络服务时未按规定向设区网支付相应的服务费。

D、在设区网从事非法行为,发布涉及敏感政治、宗教、色情或其它违反有关国家法律和政府法规的文字、图片等信息。

E、侵犯他人作品、设计、素材等知识产权行为的。

F、不得侵犯其他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名誉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

G、以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设区网服务系统。

 

2、停止用户的全部服务或部分服务后,设区网可以自行决定继续保留或立即删除用户在本网站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用户信息、产品信息、交易信息等)。

 

3、设区网可自行全权决定以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设区网认为用户已违反本协议,或用户在超过180日内未登录本网站等)终止对用户的服务,并有权保存及展示或不予展示用户在本网站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用户信息、产品信息、交易信息等)。

 

第五条:技术进步

因技术进步或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设区网为提升服务质量对网络进行整体换代升级而导致服务无法继续履行的,设区网应该至少提前3日发布公告。用户可与设区网协商,但不得要求设区网在网络整体换代升级期间继续履行本协议。

 

第六条:隐私保护

1、保护用户隐私是设区网的基本原则,设区网保证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单个用户的注册资料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设区网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A、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B、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C、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D、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E、为维护设区网的合法权益。

 

2、设区网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设区网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则设区网有权将用户的注册资料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3、在不透露单个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设区网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

 

4、用户对以上隐私条款表示认可,同意设区网的上述做法。

 

第七条:协议生效、变更与解除

1、协议自申请人申请注册完毕后即刻生效,用户及服务者应当自协议生效之日起严格依照本协议执行。

 

2、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或服务者认为有必要修改的,经设区网做调整可变更本协议有关内容,设区网将会通过适当方式向用户提示修改内容。如果不同意设区网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用户应立即停止使用设区网网络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设区网网络服务,则视为用户接受设区网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

 

3、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协议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没有必要,设区网可以解除本协议。

 

4、用户申请注销账户的,经与甲方协商一致后,自用户注销之日起本协议解除。

 

5、服务者依照本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决定停止用户全部服务的,服务者可以决定单方解决本协议,并不予任何补偿及赔偿。服务者据此解除本协议的,该用户申请人再次以己方名义或他方名义申请成为设区网用户的,设区网可以拒绝,如因故再次申请成功的,设区网亦可以再次单方停止用户 全部服务,并可依本协议处理。

 

6、本协议终止后,服务者及设区网不再向用户承担各项义务,同时,如用户拖欠各项费用及存在各项违约行为,服务者仍然可以要求用户承担责任,服务者仍然有权保存及展示用户在本网站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用户信息、产品信息、交易信息等)。协议解除后,用户丧失其设区网账号的使用权,账号 的所有权及使用权均归设区网所有。

 

第八条:免责条款

1、鉴于计算机及互联网的特殊性,因黑客攻击、网络病毒、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及线路故障、电力系统故障或限制性供电或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本协议不能正常履行的,不属于服务者违约,因此造成用户损失的,服务者不承担责任。

 

2、因为政府禁令、罢工,现行生效的适用法律或法规的变更,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风暴、电信通讯线路中断、信息网络正常的设备维护,信息网络连接故障,电脑、通讯或其他系统的故障,政府行为,司法行政机关的命令或第三方的不作为而造成的,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的,服务者不承 担责任,但应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减少损失,并在事件消除后协商恢复本协议的履行,除非此等履行已不可能或者不必要。

 

3、设区网对通过用户间接接受设区网服务的第三方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4、设区网交易信息均为注册用户发布,因信息量大、涉及范围广、发布时间分散,因此,无法杜绝风险及瑕疵的存在,用户应认真审查交易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如与他方发生争议,请及时采取措施,保全相关证据,维护己方合法权益。

 

5、用户因未按照本协议约定使用设区网,导致的一切损失(用户及第三方)由用户自行承担,与服务者无关,如造成服务者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第九条:争议解决

1、用户完全理解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服务者,根据本协议的规定,处理用户在设区网上发生的所有交易及可能产生的交易纠纷,服务者有权根据己方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受理纠纷的处理,如服务者受理用户的纠纷处理诉请,用户认可服务者的决定将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2、凡因订立、解释、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解决或者协商不成,可以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因级别管辖问题导致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无管辖权,则由其上级人民法院管辖。

 

3、本设区网服务使用协议是设区网运行的一般性规范,如在设区网运营期间,就某一领域发布新的特殊性规范时,特殊性规范与本设区网服务使用协议不一致的,以特殊性规范为准。设区网发布的各项规范,新的规范与旧的规范不一致的,以新的规范为准。

 

4、争议的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法规,如无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则应参照通用国际商业惯例和(或)行业惯例。

 

第十条:解释

1、服务者对本协议及其相关附件享有最终解释权。

 

第十一条:定义

1、申请人:指意欲在深圳市设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设区网注册为会员,但尚未注册成功,或注册成功后,又被注销的自然人或法人。

2、用户:指在深圳市设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设区网注册成功,并受本协议约束的自然人或法人。

3、本协议:指包括本设区网服务使用协议在内的,所有设区网发布的各类规则正文内容及正文内容体现的法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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